问:香港公司成立后,税务如何处理?

成立香港公司后,必须考虑税务事项的问题,如果是离岸业务操作,那么在香港公司的账务,可以申请海外利得免税申请,不用交税。如果是香港本土业务,那么需要向政府交纳16.5%利得税。平常时在管理香港公司账务的问题,所有香港公司的账务支出和收入都要保留收据,银行的月结单也要保存,从而方便香港公司做账报税之用。

在香港注册的公司,约成立后十八个月后,会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除非得到税务局同意延期,否则收到税表后三个月便要报税。若没有在指定期限满前提交报税表,便属违法,并会受到惩罚。利得税一般是指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所得的来自于香港的利润征收的税,属于香港以外地区获得的利润可以免税的。

新成立公司第一份财务报表可选择有18个月的财政年度,以后便以每12个月的财政年度,且选择的财政年度的日期不能超过18个月。
香港有限公司的会计帐目必需经由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得执业会计师审核后出具审计报告,连同利得税报税表一并呈交,如需向海外利得评审组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应当同时将提交海外利得申请在核数师报告中一同反映出来。香港公司税务事宜可以委托专业的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不一定要原来秘书公司代理操作,,拥有权威的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对香港税务大小疑难事项,能够稳妥恰当解决,而且是直接在港申请税务事项。

当报税表呈交到税务局,评税主任裁定所需缴交的税款后,会发出一份缴税通知书,公司需按照指定日期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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