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商常驻代表处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问:设立外商常驻代表处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 母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详见备注); 需要经过公证人我想结束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如何操作?,所属国外交部香港公司可以在大陆出口产品吗?,所属国中国大使馆的公证以及认证; 原件1份; 母公司董事的护照; 复印件上签名; 复印件1份; 母公司银行资信证明; 如果为IBC,还需要股东个人的银行资信证明; 原件1份; 首席代表的护照/身份证; 复印件上签名; 复印件2份; 首席代表的简历和照片; 2寸彩照; 2张照片; 租房合同; 租期一年以上;
必须是涉外商务楼; 原件2份; 所租赁房屋产权证; 每页盖产权人公章香港公司条例和章程,如果产权方为个人则签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2份; 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 原件1份; 以下为我们为客户提供: 母公司情况介绍;  ; 原件1件; 申请书;  ; 原件2份; 任命书(首席代表);  ; 原件2份; 委托代理授权书;  ; 原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