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册了一家香港公司。(人和业务都在内地开展,只是个香港公司形式,即离岸公司)其他都没有疑问了,唯一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发票怎么办???我知道香港方面是自己公司打印的发票或收据,但问题是我的业务目前还主要在国内,国内这些企业非常麻烦,做个多小的项目都要要发票。而香港公司只能提供自己打印的收据和发票,这样的东西在内地能当正式发票吗????企业能入账吗??还有就是税务局能认这种香港公司自己印刷的收据和发票吗??假如合作一个几十万的单子,就用自己打印的发票给内地客户???这样可以吗??税务局会认吗?????请教有没有真正解决上述问题的方法,这个问题困扰我很大,谢谢!!请专业或已经实际操作过的人士给予回答,非常感谢!!!! ?
你通过离岸帐户做的合同自然是外币的,那么内地的客户在合同的订立和执行过程中,如果客户没有直接的进出口权限,那么他们都是要经过外贸公司和你门做的,你提供给外贸公司自己打印的发票就好.外贸公司和客户之间是人民币结算的,他们会开具国内的增殖税发票,税务局自然承认.如果客户可以直接和你门做外币,那你就给他们自己打印的发票或收据就好,他们会拿着发票去外汇局核销,核销完就可以通过银行付汇 ,这也没有问题.简言之 ,只要你拿离岸帐户做,你就出具自己制作的发票就每问题.只是客户对于人民币合同和外币合同走的核销程序不同,这都和你没有关系.

Finally decided to register a corporation

Hong Kong company 30% TT, 70L-C terms of how

What banks can open the domestic offshore ac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