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商标可以注册?

问:什么商标可以注册? 

答:根据《商标条例》第9条的规定,商标若附合以下任何一项的条件均可注册于纪录册A部:
1.以独立形式表达的公司、个人或商行名称;
2.申请人的签署(中文字除外);
3.创造的文字;
4.非描述使用有关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文字,或地方名称或姓氏;
5.其他有显著性的标志。

未能附合第9条的要求可注册在A部的规定,而符合第10条的规定的标志可注册于纪录册B部。这类标志必须能够将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商家的商品或服务区别(识别性)。

用于B部注册的审查一般没有A部注册的严格及保障。从注册日起计满七年后,原先在B部注册的商标效力仍有可能受到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