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成立公司,一般情况下,香港公司名称注册都是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为此,如果我们成立香港公司,首先必须了解,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及其股东的常见问题。

问: 股东和董事有什么不同?

答: 股东和董事的不同,请见以下权利及责任对照。
股东的权利及责任如下: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股份比例享有投票权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获取股息

优先购买其它股东转让的股份

优先认购公司新发行的股份

公司清盘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

股东会审议及通过年度审计报告

通过股东会聘任或辞退董事、并决定有关董事的薪酬事项

董事的权利及责任如下:

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及决策

保存会计账簿及营业纪录

负责银行账户管理

代表公司借入贷款并以公司财产作为抵押

拟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拟定公司成立资本增加方案

召开股东大会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问: 股东及董事可否由同一人担任?

答: 可以。公司股东及董事可以是同一人。

问: 有限公司至少要有多少名股东及董事?

答: 至少一名股东及一名董事,股东可兼任董事。

问: 非香港居民可否成为香港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

答: 年满18岁或以上,持护照或身份证的中国居民或海外人士均可成为香港有限公司的股东或董事。

问: 如非香港居民,是否一定要持有护照才能成为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

答: 不需要。但若公司欲在香港银行开户,股东和董事需持有效护照或通行证及身份证。

问: 有限公司能否出任另一间有限公司董事?

答: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