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标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商标拥有人的全名和电话、地址等详细联系方式,申请人的英文名称及地址及组织体制(有限、无限、合伙等)。日本和韩国申请人的名称必须同时给出英文及日、韩语读法的英语拼音。
2. 选择的商品和服务。
3. 电子版商标标样。
4. 最近6个月之内在他国提出过商标申请之证明(若要使用优先权)。
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阅我们的资料,为了能够更好的帮到您,请尽量认真看完,若文中有遗漏或不完善的地方,关税规定,敬请谅解!如需进一步咨询,收购审计,您可以与恒嘉会计专业人士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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