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离案公司,找代理出口怎么操作?:victory:

网友解答



如果工厂没有自营出口权,而离岸公司属于境外公司也无权出口,这种情况下操作和代理出口类似。
代理公司:报关,收汇,核销,退税
SOHO(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的买方
工厂:与代理之间为内贸关系
1、香港有限公司首先和国内工厂签订购货合同,货物出关后其所有权转移给香港有限公司。
2、香港有限公司同国外客户签订外贸合同,同时香港有限公司要求货代公司出一套以香港有限公司为抬头的提单,接着要求船运公司直接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即可。
离岸公司操作一共有四种操作方式
代理出口
买单出口
工厂出口
自己出口
利用香港公司操作的程序:
成立香港公司,然后开设银行账户,出口还是委托外贸公司代理或是有进出口权的工厂代理,您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和客户签合同,同样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和代理公司签合同,货物是由代理出口公司直接出口到客户的目的地,在这中间货物作个名义上的买卖,代理出口公司卖给香港公司,然后香港公司卖给国外的客户,这样客户把款项汇到香港公司的账户,这部分款项包括货物的成本和利润,那成本部分打给代理出口的公司或工厂进行核销,退税,利润部分留在香港公司的账户上
利用离岸公司操作程序:成立香港公司,然后开设银行账户,出口还是委托外贸公司代理或是有进出口权的工厂代理,您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和客户签合同,同样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和代理公司签合同,货物是由代理出口公司直接出口到客户的目的地,在这中间货物作个名义上的买卖,代理出口公司卖给香港公司,然后香港公司卖给国外的客户,这样客户把款项汇到香港公司的账户,这部分款项包括货物的成本和利润,那成本部分打给代理出口的公司或工厂进行核销,退税,利润部分留在香港公司的账户上,到时可以转到个人外币账户上
注册了香港公司工厂将货卖给香港公司,就意味着工厂是出口方,  那么当工厂将货物报关出关后,  你的香港公司就获得了货物的所有权,然后再做一个背书,即改提单         将货物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卖给国外客户, 客户将钱汇入香港公司的账户,香港公司再将采购成本打回工厂,由工厂进行核销,退税
利润部分留在香港公司的账户上,这部分利润就不用缴税
代理公司:报关,收汇,核销,退税

SOHO(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工厂:与代理之间为内贸关系

资金流: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仅将成本折算为美金汇给代理,但注意这个金额应与之前报关金额一致(这个数字之前要计算好)。代理将你给他的美金汇款结汇为人民币加上国家给他的退税,拿出一部分汇入工厂账户作为货款,工厂开等额增票,剩下的一部分作为你付给他的代理费用
离岸公司货物途径:    货物采购地(中国)-------国外买家

离岸公司货款途径:

国外公司-----A------ 离岸公司-----B------ 进出口代理公司----C-----工厂外贸

A: 国外客人打货款到离岸公司
B: 离岸公司打采购货款到进出口代理公司
C: 进出口代理公司核销结汇后打款到工厂
贸易出口运作单据基本处理
1.Invoice: 卖方做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2.箱单:卖方作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3.提单:有两种作法,一种是中国公司先开提单给您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拿到提单后转给海外客户,这样作法海外客人看得到国内公司抬头。另一种是让货代公司出提单的时候发货人直接写你HK公司,收货人写海外客人,这样一方面你不用再转让提单少个手续,另外提单上面也看不到国内公司信息,保护了客人资料,这也是国内作转口贸易的人用的比较多的方法。如果工厂没有自营出口权,这种情况操作和代理出口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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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买单是很正常的操作
2、        卖单公司:提供给SOHO核销单、与核销单抬头一致的报关单、报关委托书等
3、        I+SOHO: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资金流:此种模式没有退税,这个在成本计算时SOHO要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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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PS或叫货代再弄份SHIPPER离岸公司,CONSIGNEE客户的
电子版提单给客户,叫他付款,再付款给工厂,
让工厂把之前那份提单寄回给货代,让货代重新开份提单:SHIPPER离岸公司,CONSIGNEE客户.
然后离岸公司的抬头做发票箱单同提单一起寄给客户,
此单了结!

此操作的重点在于和货代的配合,
所以为了让货代听你的,必须和客户做CFR或CIF等由你来支付运费的贸易条款.

如果你也和客户做FOB,那就得看那指定货代和你的关系了,
一般他们是不会听你的,谁出钱听谁的,他们肯定只听客户的!

更详细操作可加Q 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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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实战操作(供参考)

工厂报FOB价,客户做CFR,付款条件:30% in advance, 70% balance on B/L date.

一般工厂都会要求出货前要你把款付清,但是根据付款条件客户是见提单副本付款,
但又你没能力先垫付70%给工厂,怎么办?
当然先要把提单压在工厂,让工厂先出货呗...
这样一来不就把客户资料暴露给工厂了吗?(提单上有客户信息)。

只需采用CFR贸易条款,运费你付,
即可让货代先出一份提单给工厂(SHIPPER工厂,CNE离岸公司)
工厂收了30%订金,又拿着正本提单,即可出货.

转下页
工厂(无进出口权)---代理---离岸公司----客户

单证转换:单证:合同,装箱单,发票,提单等

卖方:代理(如果工厂有进出口权,工厂为卖方)

买方:离岸公司(报关金额可灵活自由控制大小而节省代理费费)

此单据为国内报关单据,客户看不到的,因国外清关和国内报关系统不统一

清关单证:离岸作为卖方,客户作为买方,金额可为交易金额

离岸公司收到款转账至国内代理,代理可核销退税

余款在离岸公司账号可以转到个人户再结汇,不在港发生利润可不用交税
离岸公司无进出口权,报关出口需找代理,报关额可灵活控制大小,节省代理费


报关抬头为代理为卖方,离岸为买方,此套单据为报关单据,外国客户看不到


第二套单据为清关单据,金额为与客户实际交易的金额


抬头离岸公司为卖方,客户为买方,清关和报关系统不一样


所以此操作是无影响的,但是离岸公司不可以出具CO产地证


可建议客户接收第三方开具的,清关无影响


离岸公司收款后转至代理部分核销退税由代理操作


余款利润可转至私人户再结汇国,不在港发生利润可不用交税免税
离岸账户是境外账户性质,转给国内就可以办理核销和退税
1、离岸公司在国内没有进出口权,如出口可找代理公司或者有进出口权工厂
2、如需退税只能由大陆有进出口权企业或者代理操作
3、最后你离岸公司转帐给代理即可

Invoice: 卖方做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箱单:卖方作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提单:有两种作法,一种是中国先开提单给香港公司,香港公司转给海外客户,这样作法 海外客人看得到国内公司抬头.另一种让货代公司出提单的时候发货人直接写你HK公司,收货人写海外客人提单上面也看不到国内公司信,保护客人资料
会计事务所回复:

会计事务所回复:


离岸公司货物途径:货物采购地(中国)-------国外买家

离岸公司货款途径:国外公司-----A------ 离岸公司-----B------ 进出口代理公司----C-----工厂外贸,
A: 国外客人打货款到离岸公司  
B: 离岸公司打采购货款到进出口代理公司
C: 进出口代理公司核销结汇后打款到工厂


详细情况可以网上或者来电咨询!
会计事务所专业回复:

1、香港有限公司首先和国内工厂签订购货合同,货物出关后其所有权转移给香港有限公司。

2、香港有限公司同国外客户签订外贸合同,同时香港有限公司要求货代公司改提单,重新出一套以香港有限公司为抬头的提单,接着要求船运公司直接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即可。

3、国外客户先把货款打入香港有限公司的帐户里,你再将采购成本划入国内工厂进行外汇核销。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的利润由于不是来自香港,可以申请海外利得,做到合理合法不交税。
回复您

单据操作如下

?报关:工厂或代理作为卖方、离岸公司作为买方

?清关:海外客户作为买方、离岸公司作为卖方

??提单:1.开提单给您香港公司,海外客人看得到国内公司抬头

         2.是让货代公司出提单的时候发货人直接写你HK公司,收货人写海外客人,
         你不用再转让提单少个手续另外提单上面也看不到国内公司信息
回复您

离岸公司与工厂和外国客户合作,用转口贸易方式操作

第一套单据报关出口:工厂做卖方,离岸做买方

第二套单据国外清关:离岸做卖方,国外客户作买方

报关和清关系统不影响操作,单据可修改为离岸抬头(可委托货贷帮修改)

外国客户打款至离岸账户,离岸户转报关金额至工厂(此款可操作退税由工厂操作)

余下纯利润在离岸账户可不用交税,因不在注册本地发生可申请海利得合理避税

商检产地证文件,可以出建议客户接收第三方开来的
回复您

离岸公司无进出口权,进出口手续需大陆公司操作,如

A美国客户  B外贸公司  C 离岸公司

比如A,原通过B出口。现利用C先从国内购货,即国内公司由B把货出口C

由该C卖给A。C起到转口贸易作用,但货直接发至美国。A将款付至C账户

您利润保留在C账户,使用时您可随意支配;该利润不需交税,因为C公司

不征收海外利得。可划国内公司户或个人户,好处, B也看不到A的信息
专注香港和海外公司注册,可代办香港本地汇丰公司账户

报关国内代理帮您操作,你后续只需要处理好给客人清关单据抬头SHIPPER的修改。


1.报关:整套资料抬头包括印章是代理公司,资料里卖方为外贸公司,买方为离岸公司,

     代理不知客人信息.给客人清关资料自己做, 离岸为抬头,卖方是离岸己,买方为外商

2.清关:A提单,仅供客人提货,SHIPPER无特殊规定,可是离岸公司名,但CONSIGNEE和NOTIFY PARTY

      要根据外商指示,B箱单和发票抬头,外商清关用,两者卖方和买方分别保持一致,产地证只能让代理办
回复您

离岸公司无进出口权,报关手续必需由代理操作,可正常出口或买单出口

一买单出口操作

1-先定仓,给货代货运委托书,货代会有进仓通知,在指定日期把货送到仓库

2-货到仓后,货贷根据你货物信息给你做报关资料,然后用货贷的核销单抬头去给你报关

3-报关出境,在提单确认件上,可修改提单发货人抬头(默认为买单抬头)可改成离岸抬头,
货贷会按您确认的提单确认件出提单.

4-出提单,给你提单COPY件,付费,你只要做好清关资料(箱单,发票)即可
回复您

离岸公司无出口权,需委托代理报关,发贷人必需是大陆公司


◆1. 报关:整套资料抬头包括印章是外贸公司的,资料里卖方为外贸公司,买方为离岸公司,

代理不知客人信息.给客人清关资料自己做, 离岸为抬头,卖方是离岸己,买方为外商


◆2  清关: A提单,仅供客人提货,SHIPPER无特殊规定,可是离岸公司名,但CONSIGNEE和NOTIFY PARTY

要根据外商指示,B箱单和发票抬头,外商清关用,两者卖方和买方分别保持一致,产地证只能让代理办
回复您

1. 离岸公司在大陆无进出口权,需委托国内的进出口公司,

2. 离岸公司出口两种方式:一.如果退税低,金额小可以直接买单出口即可,

买单只是买核销单,后续事情卖单公司会自己处理。您只需要处理好给国外客

户装箱单,发票等即可。

二.如果退税高,金额大可以找国内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帮您操作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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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出口单据:离岸公司作为买方,工厂做卖方

国外客户清关单据:离岸公司做卖方,国外客户做买方。

自己联系货代单据SHIPPER可让货代更改抬头为离岸公司抬头
离岸公司没有进出口权,直接离岸帐户汇款到代理帐户即可
退税只能是大陆有进出口权企业或者代理操作,代理帮你退税

离岸公司出口主要2种方式
1.直接买单(不退税情况)
2.退税找代理公司操作(支付代理费用)
代理公司:报关,核销,退税,采购只要形式发票
C/O: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

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 Consignee ,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详细情况由于论坛回复有限,可以网上或者来电咨询顾问!
香港公司出口操作处理
关于离岸公司操作介绍
1:报关出口单据:工厂/出口代理做卖方,离岸做买方(按按采购价)
2:国外清关单据:离岸做卖方,国外客户作买方(按销售价)
出口报关和客户进口清关互不影响,单据也是独立的,最终给到海外客户提单可修改为离岸抬头(可委托货帮修改,用于保护客源)
外国客户打款至离岸账户,离岸户转报关金额至工厂核销退税,离岸公司利润因不在注册本地获得可申请海利得合理避税,账号可以开在香港也可在开在大陆有离岸业务的任何银行,金融结算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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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公司一般贸易操作流程介绍:
1、香港有限公司首先和国内工厂签订购货合同,货物出关后其所有权转移给香港有限公司。
2、香港有限公司同国外客户签订外贸合同,同时香港有限公司要求货代公司出一套以香港有限公司为抬头的提单,接着要求船运公司直接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即可。
3、国外客户先把货款打入香港有限公司的帐户里,你再将采购成本划入国内工厂进行外汇核销。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的利润由于不是来自香港,可以申请合法不交税。
直接委托代理公司帮您操作出口即可

出口报关是代理与您离岸公司,给客人

清关单据是您跟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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